【單選題】 企業與客戶簽訂合同,向其銷售甲、乙、丙三件產品,不含增值稅的合同總價款為100 000元。甲、乙、丙產品的不含增值稅單獨售價分別為60 000元、24 000元和36 000元,合計120 000元。對于甲、乙和丙產品應分攤的交易價格,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要求:分別計算是多少?
A: 甲50 000 乙20000 丙30000
B: 甲72000 乙28800 丙43200
C: 甲60 000 乙24000 丙36000
D: 甲50 000 乙24000 丙36000
【答案】A
【解析】按照交易價格分攤原則,甲產品應當分攤的交易價格為50 000元(60 000÷120 000×100 000),乙產品應當分攤的交易價格為20 000元(24 000÷120 000×100 000),丙產品應當分攤的交易價格為30 000元(36 000÷120 000×100 000)。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