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甲、乙公司均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19年12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應繳納消費稅的W產品,W產品收回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為生產該批W產品,甲公司耗用原材料的成本為120萬元,支付加工費用33萬元、增值稅稅額4.29萬元、消費稅稅額17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該批W產品的入賬價值為( )萬元。
A: 170
B: 174.29
C: 157.29
D: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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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選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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