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發出一批實際成本為30萬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費6萬元(不含增值稅),委托乙公司加工成一批適用消費稅稅率為10%的應稅消費品,加工完成后,全部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乙公司代扣代繳的消費稅款準予后續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均為17%,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該批應稅消費品的實際成本為 ( ) 萬元。
A: 36
B: 39.6
C: 40
D: 42.12
【解析】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加工應稅消費品的,加工環節的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的借方,不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因此本題應稅消費品的實際成本=30+6=36(萬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