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項中,屬于《仲裁法》適用范圍的是( )
A: 自然人之間因繼承財產發生的糾紛
B: 農戶之間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的糾紛
C: 納稅企業與稅務機關因納稅發生的爭議
D: 公司之間因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
【解析】不屬于《仲裁法》調整的爭議有:(1)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選項A);(2)行政爭議(選項C);(3)勞動爭議;(4)農業承包合同糾紛(選項B)。 【考點】 《仲裁法》的適用范圍
答案選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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