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單獨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的有( )。
A: 公司持續2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B: 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C: 公司董事長期沖突,并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D: 公司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未進行清算的
知識點:公司解散的原因。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 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并符合《公司法》有關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1 )公司搏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2) 股東表決時元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3) 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四難的;(4) 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答案選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