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員中,不得擔任有限責任公司監事的是( )。
A: 本公司普通職工謝某
B: 本公司總經理吳某
C: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控股公司董事周某
D: 本公司董事劉某
【解析】《公司法》第51條規定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監事。選項C是“控股公司董事周某”,他不是本公司的董事,而是控股公司的董事,是可以擔任本公司監事的。 【考點】有限公司監事的任職資格
答案選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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