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銀行借款100萬元,乙銀行借款300萬元,丙銀行借款500萬元,并依次辦理了抵押登記。后丙銀行與甲銀行商定交換各自抵押權的順位,并辦理了變更登記,但乙銀行并不知情。因該公司無力償還三家銀行的到期債務,銀行拍賣其房屋,僅得價款600萬元。關于三家銀行對該價款的分配,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
A: 甲銀行100萬元、乙銀行300萬元、丙銀行200萬元
B: 甲銀行得不到清償、乙銀行100萬元、丙銀行500萬元
C: 甲銀行得不到清償、乙銀行300萬元、丙銀行300萬元
D: 甲銀行100萬元、乙銀行200萬元、丙銀行300萬元
【解析】本題中,拍賣房屋得到600萬元,如果甲和丙沒有調換順序,甲先得到100萬元、乙的300萬元可以得到全部清償、丙得到其余200萬元。甲和丙調換順序后,丙的500萬元先清償,這樣乙只能得100萬元,不符合“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的規定。所以,乙的300萬要保證完全清償,丙就在乙后面受償剩下300萬,甲得不到清償。
【考點】抵押權的實現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