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設立普通合伙企業,約定損益的分配和分擔比例為4:3:3。該企業欠丁5萬元,無力償還。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債權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確的有()。
A: 要求甲、乙、丙分別清償2萬元、1.5萬元、1.5萬元
B: 要求甲、乙、丙分別清償2萬元、2萬元、1萬元
C: 要求甲、乙分別清償2萬元、3萬元
D: 要求甲清償5萬元
【解析】普通合伙人之間的分擔比例對債權人沒有約束力。債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清償利益,請求全體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承擔全部清償責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確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別追索。
答案選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