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合營企業董事會職權的有( )。
A: 討論決定企業發展規劃
B: 討論決定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方案
C: 任命企業總會計師
D: 討論修改企業章程
[解析]董事會的職權是按照合營企業章程的規定,討論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包括:企業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方案、收支預算、利潤分配、勞動工資計劃、停業、以及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的任命或者聘請及其職權和待遇等。
答案選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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