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200萬元,借款期間為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張某作為保證人。2020年6月5日,甲向乙追加借款100萬元,雙方約定全部借款于2021年12月31日清償。張某對甲向乙追加借款與首期借款期限延長之事不知情。對于張某的保證責任,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 保證責任范圍是200萬元
B: 保證責任范圍是300萬元
C: 張某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D: 以上說法均不正確
本題考查保證責任。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