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經普通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合伙人除名的是( )。
A: 合伙人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合伙人死亡
C: 合伙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題考核法定退伙中除名的相關規定。
根據規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選項A);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