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為5000萬元,董事會有5名成員,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該公司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情形有()。
A: 董事會人數減至4人時
B: 未彌補虧損達1000萬元時
C: 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D: 持有該公司20%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解析】(1)選項A:“董事會人數減至4人時”,低于董事會法定最低人數5人;(2)選項B:“公司未彌補虧損達1000萬元”,尚未達到股本總額(5000萬元)的1/3。
答案選 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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