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應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有( )。
A: 買受人下落不明,出賣人將標的物提存的
B: 標的物已運抵交付地點,買受人因標的物質量瑕疵而拒收貨物的
C: 合同約定在標的物所在地交貨,買受人違反約定未前往提貨的
D: 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買賣雙方未就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做特別約定 的
本題考核“標的物交付和所有權轉移”的相關知識點。 (1)選項 A 正確。根據規定,出賣人將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2)選項 B 錯誤。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 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 “出賣人”承擔,并非“買受人”承擔風險; (3)選項 C 正確。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4)選項 D 正確。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 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選項 D 正確。
答案選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