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4年12月申請某國家級研發(fā)補貼。申請報告書中的有關內容如下:本公司于2×14年1月啟動數(shù)字印刷技術開發(fā)項目,預計總投資600萬元、為期3年,已投入資金200萬元。項目還需新增投資400萬(其中,購置固定資產100萬元、場地租賃費50萬元;人員費150萬元、市場營銷100萬元),計劃自籌資金300萬元、申請財政撥款100萬元。2×15年1月1日,主管部門批準了甲公司的申請,簽訂的補貼協(xié)議規(guī)定:批準甲公司補貼申請,共補貼款項100萬元,分兩次撥付。合同簽訂日撥付50萬元,結項驗收時支付50萬元(如果不能通過驗收,則不支付第二筆款項)。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題目:
該項財政撥款應確認為( ),甲公司2×15年應確認的損益為( )萬元。
A: 與綜合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0
B: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 50
C: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 25
D: 與權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100
本題屬于綜合性項目的政府補助,“企業(yè)取得針對綜合性項目的政府補助,需要將其分解為與資產相關的部分和與收益相關的部分,分別進行會計處理;難以區(qū)分的,將政府補助整體歸類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視情況不同計入當期損益,或者在項目期內分期確認為當期收益。”
2015年1月1日
收到第一筆政府補助50萬元,此時項目剩余期限為2年
借:銀行存款 50
貸:遞延收益 50
2015年12月31日
借:遞延收益 25
貸:其他收益 25
2016年12月31日
借:遞延收益 25
貸:其他收益 25
項目結項,收到第二筆政府補助時
借:銀行存款 50
貸:其他收益 50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