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開具一張金額為5萬元的支票,B公司將支票背書轉讓給C公司。6月12日,C公司請求付款銀行付款時,銀行以A公司賬戶內只有5000元為由拒絕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項。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權的期限為( )。
A: 2013年6月25日之前
B: 2013年8月15日之前
C: 2013年9月15日之前
D: 2013年12月5日之前
【解析】A公司屬于出票人,支票的持票人對出票人的票據權利,自出票之日起6個月內不行使而消滅。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