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百家乐官网 (中国)有限公司官网

客服服務
收藏本站
手機版
題目
【判斷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是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有效,不必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 )

A: 正確

B: 錯誤

答案解析

根據(jù)規(guī)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是與其 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有效,不必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

答案選 A

有疑問?
求助專家解答吧。
添加老師咨詢
下載會計APP
相關題目
1、(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jīng)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yè)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開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lián)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zhí)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fā)合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合伙企業(yè)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事務執(zhí)行人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xiàn)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guī)定,具體內(nèi)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載,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發(fā)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fā)給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于撤銷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huán)形鎖進人辦公室,發(fā)現(xiàn)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一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印章、營業(yè)執(zhí)照等事務所經(jīng)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nèi)容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nèi)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10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健:“李海使用手機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83.下列關于事務所性質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2、(四)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xié)議》,協(xié)議規(guī)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jīng)其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yè)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開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lián)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zhí)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fā)合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合伙企業(yè)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事務執(zhí)行人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xiàn)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guī)定,具體內(nèi)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載,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發(fā)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fā)給李海。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于撤銷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huán)形鎖進人辦公室,發(fā)現(xiàn)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一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印章、營業(yè)執(zhí)照等事務所經(jīng)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nèi)容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nèi)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10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健:“李海使用手機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83.下列關于事務所性質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為上市公司,主要經(jīng)營大型機械設備的設計、生產(chǎn)、安裝和銷售。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甲公司2×14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日為2×15年3月31日。以下事項均發(fā)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前,涉及的商品銷售價格和提供勞務價格均不含增值稅。某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甲公司2×14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審計過程中,發(fā)現(xiàn)以下情況: (1)2×14年7月,甲公司接到當?shù)胤ㄔ和ㄖ珺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甲公司未征得B公司同意在其新型設備制造中使用了公司已申請注冊的專利技術,要求法院判定甲公司向其支付專利技術使用費500萬元。甲公司認為其研制的新型設備并未侵犯B公司的專利權,B公司訴訟事由缺乏證據(jù)支持,其動機是為了應對甲公司新型設備的暢銷所造成的市場競爭壓力。甲公司遂于2×14年10月向法院反訴B公司損害其名譽,要求法院判定B公司向其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200萬元。截至2×14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對上述案件作出判決。 甲公司的法律顧問認為,甲公司在該起反訴案件中很可能獲勝;如果勝訴,預計可獲得的賠款在200萬元至400萬元之間。為此甲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14年12月31日確認其他應收款300萬元,并計入營業(yè)外收入300萬元,同時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75萬元。但未在附注中進行披露。  (2)2×14年6月1日,甲公司與C公司簽訂設計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為C公司設計甲、乙兩種型號的設備,合同總價款為2000萬元;設計項目需于2×15年4月1日前完成,項目完成后由C公司進行驗收;C公司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nèi)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余款在該設計項目完成并經(jīng)C公司驗收合格后的次日付清。 2×14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C公司支付的合同價款的30%。 至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整個項目設計完工進度為60%,實際發(fā)生設計費用1000萬元,預計完成整個設計項目還需發(fā)生設計費用500萬元。 甲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14年確認勞務收入2000萬元并結轉勞務成本1000萬元,并繳納所得稅。  (3)2×14年12月1日,甲公司與D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合同規(guī)定:甲公司向D公司銷售一臺大型設備并負責進行安裝調試,該設備總價款為3000萬元(含安裝費,該安裝費與設備售價不可區(qū)分);D公司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nèi)預付設備總價款的50%,余款在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并經(jīng)D公司驗收合格后付清。該設備的實際成本為2200萬元。 2×14年12月3日,甲公司收到D公司支付的設備總價款的50%。 2×14年12月15日,甲公司將該大型設備運抵D公司,但因人員調配出現(xiàn)問題未能及時派出設備安裝技術人員。至2×14年12月31日,該大型設備尚未開始安裝。 2×15年1月5日,甲公司派出安裝技術人員開始安裝該大型設備。該設備安裝調試工作于2×15年2月20日完成,甲公司共發(fā)生安裝費用100萬元。經(jīng)驗收合格,D公司2×15年2月25日付清了設備余款。 甲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14年確認銷售收入3000萬元,并結轉銷售成本2200萬元、勞務成本100萬元。 假定上述交易價格均為公允價格。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問題。下列關于甲公司以上事項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4、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為上市公司,主要經(jīng)營大型機械設備的設計、生產(chǎn)、安裝和銷售。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甲公司2×14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日為2×15年3月31日。以下事項均發(fā)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前,涉及的商品銷售價格和提供勞務價格均不含增值稅。某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甲公司2×14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審計過程中,發(fā)現(xiàn)以下情況: (1)2×14年7月,甲公司接到當?shù)胤ㄔ和ㄖ珺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甲公司未征得B公司同意在其新型設備制造中使用了公司已申請注冊的專利技術,要求法院判定甲公司向其支付專利技術使用費500萬元。甲公司認為其研制的新型設備并未侵犯B公司的專利權,B公司訴訟事由缺乏證據(jù)支持,其動機是為了應對甲公司新型設備的暢銷所造成的市場競爭壓力。甲公司遂于2×14年10月向法院反訴B公司損害其名譽,要求法院判定B公司向其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200萬元。截至2×14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對上述案件作出判決。 甲公司的法律顧問認為,甲公司在該起反訴案件中很可能獲勝;如果勝訴,預計可獲得的賠款在200萬元至400萬元之間。為此甲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14年12月31日確認其他應收款300萬元,并計入營業(yè)外收入300萬元,同時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75萬元。但未在附注中進行披露。  (2)2×14年6月1日,甲公司與C公司簽訂設計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為C公司設計甲、乙兩種型號的設備,合同總價款為2000萬元;設計項目需于2×15年4月1日前完成,項目完成后由C公司進行驗收;C公司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nèi)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余款在該設計項目完成并經(jīng)C公司驗收合格后的次日付清。 2×14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C公司支付的合同價款的30%。 至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整個項目設計完工進度為60%,實際發(fā)生設計費用1000萬元,預計完成整個設計項目還需發(fā)生設計費用500萬元。 甲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14年確認勞務收入2000萬元并結轉勞務成本1000萬元,并繳納所得稅。  (3)2×14年12月1日,甲公司與D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合同規(guī)定:甲公司向D公司銷售一臺大型設備并負責進行安裝調試,該設備總價款為3000萬元(含安裝費,該安裝費與設備售價不可區(qū)分);D公司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nèi)預付設備總價款的50%,余款在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并經(jīng)D公司驗收合格后付清。該設備的實際成本為2200萬元。 2×14年12月3日,甲公司收到D公司支付的設備總價款的50%。 2×14年12月15日,甲公司將該大型設備運抵D公司,但因人員調配出現(xiàn)問題未能及時派出設備安裝技術人員。至2×14年12月31日,該大型設備尚未開始安裝。 2×15年1月5日,甲公司派出安裝技術人員開始安裝該大型設備。該設備安裝調試工作于2×15年2月20日完成,甲公司共發(fā)生安裝費用100萬元。經(jīng)驗收合格,D公司2×15年2月25日付清了設備余款。 甲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14年確認銷售收入3000萬元,并結轉銷售成本2200萬元、勞務成本100萬元。 假定上述交易價格均為公允價格。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問題。下列關于甲公司以上事項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5、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為上市公司,主要經(jīng)營大型機械設備的設計、生產(chǎn)、安裝和銷售。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甲公司2×14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日為2×15年3月31日。以下事項均發(fā)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前,涉及的商品銷售價格和提供勞務價格均不含增值稅。某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甲公司2×14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審計過程中,發(fā)現(xiàn)以下情況: (1)2×14年7月,甲公司接到當?shù)胤ㄔ和ㄖ珺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甲公司未征得B公司同意在其新型設備制造中使用了公司已申請注冊的專利技術,要求法院判定甲公司向其支付專利技術使用費500萬元。甲公司認為其研制的新型設備并未侵犯B公司的專利權,B公司訴訟事由缺乏證據(jù)支持,其動機是為了應對甲公司新型設備的暢銷所造成的市場競爭壓力。甲公司遂于2×14年10月向法院反訴B公司損害其名譽,要求法院判定B公司向其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200萬元。截至2×14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對上述案件作出判決。 甲公司的法律顧問認為,甲公司在該起反訴案件中很可能獲勝;如果勝訴,預計可獲得的賠款在200萬元至400萬元之間。為此甲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14年12月31日確認其他應收款300萬元,并計入營業(yè)外收入300萬元,同時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75萬元。但未在附注中進行披露。  (2)2×14年6月1日,甲公司與C公司簽訂設計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為C公司設計甲、乙兩種型號的設備,合同總價款為2000萬元;設計項目需于2×15年4月1日前完成,項目完成后由C公司進行驗收;C公司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nèi)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余款在該設計項目完成并經(jīng)C公司驗收合格后的次日付清。 2×14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C公司支付的合同價款的30%。 至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整個項目設計完工進度為60%,實際發(fā)生設計費用1000萬元,預計完成整個設計項目還需發(fā)生設計費用500萬元。 甲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14年確認勞務收入2000萬元并結轉勞務成本1000萬元,并繳納所得稅。  (3)2×14年12月1日,甲公司與D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合同規(guī)定:甲公司向D公司銷售一臺大型設備并負責進行安裝調試,該設備總價款為3000萬元(含安裝費,該安裝費與設備售價不可區(qū)分);D公司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nèi)預付設備總價款的50%,余款在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并經(jīng)D公司驗收合格后付清。該設備的實際成本為2200萬元。 2×14年12月3日,甲公司收到D公司支付的設備總價款的50%。 2×14年12月15日,甲公司將該大型設備運抵D公司,但因人員調配出現(xiàn)問題未能及時派出設備安裝技術人員。至2×14年12月31日,該大型設備尚未開始安裝。 2×15年1月5日,甲公司派出安裝技術人員開始安裝該大型設備。該設備安裝調試工作于2×15年2月20日完成,甲公司共發(fā)生安裝費用100萬元。經(jīng)驗收合格,D公司2×15年2月25日付清了設備余款。 甲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14年確認銷售收入3000萬元,并結轉銷售成本2200萬元、勞務成本100萬元。 假定上述交易價格均為公允價格。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問題。下列關于以上事項對甲公司2×14年所得稅核算影響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6、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為上市公司,主要經(jīng)營大型機械設備的設計、生產(chǎn)、安裝和銷售。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甲公司2×14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日為2×15年3月31日。以下事項均發(fā)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前,涉及的商品銷售價格和提供勞務價格均不含增值稅。某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甲公司2×14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審計過程中,發(fā)現(xiàn)以下情況: (1)2×14年7月,甲公司接到當?shù)胤ㄔ和ㄖ珺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甲公司未征得B公司同意在其新型設備制造中使用了公司已申請注冊的專利技術,要求法院判定甲公司向其支付專利技術使用費500萬元。甲公司認為其研制的新型設備并未侵犯B公司的專利權,B公司訴訟事由缺乏證據(jù)支持,其動機是為了應對甲公司新型設備的暢銷所造成的市場競爭壓力。甲公司遂于2×14年10月向法院反訴B公司損害其名譽,要求法院判定B公司向其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200萬元。截至2×14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對上述案件作出判決。 甲公司的法律顧問認為,甲公司在該起反訴案件中很可能獲勝;如果勝訴,預計可獲得的賠款在200萬元至400萬元之間。為此甲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14年12月31日確認其他應收款300萬元,并計入營業(yè)外收入300萬元,同時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75萬元。但未在附注中進行披露。  (2)2×14年6月1日,甲公司與C公司簽訂設計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為C公司設計甲、乙兩種型號的設備,合同總價款為2000萬元;設計項目需于2×15年4月1日前完成,項目完成后由C公司進行驗收;C公司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nèi)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余款在該設計項目完成并經(jīng)C公司驗收合格后的次日付清。 2×14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C公司支付的合同價款的30%。 至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整個項目設計完工進度為60%,實際發(fā)生設計費用1000萬元,預計完成整個設計項目還需發(fā)生設計費用500萬元。 甲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14年確認勞務收入2000萬元并結轉勞務成本1000萬元,并繳納所得稅。  (3)2×14年12月1日,甲公司與D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合同規(guī)定:甲公司向D公司銷售一臺大型設備并負責進行安裝調試,該設備總價款為3000萬元(含安裝費,該安裝費與設備售價不可區(qū)分);D公司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nèi)預付設備總價款的50%,余款在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并經(jīng)D公司驗收合格后付清。該設備的實際成本為2200萬元。 2×14年12月3日,甲公司收到D公司支付的設備總價款的50%。 2×14年12月15日,甲公司將該大型設備運抵D公司,但因人員調配出現(xiàn)問題未能及時派出設備安裝技術人員。至2×14年12月31日,該大型設備尚未開始安裝。 2×15年1月5日,甲公司派出安裝技術人員開始安裝該大型設備。該設備安裝調試工作于2×15年2月20日完成,甲公司共發(fā)生安裝費用100萬元。經(jīng)驗收合格,D公司2×15年2月25日付清了設備余款。 甲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14年確認銷售收入3000萬元,并結轉銷售成本2200萬元、勞務成本100萬元。 假定上述交易價格均為公允價格。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問題。下列關于以上事項對甲公司2×14年所得稅核算影響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7、丙公司為上市公司,2×15年1月1日發(fā)行在外的普通股為10000萬股。2×15年,丙公司發(fā)生以下與權益性工具相關的交易或事項:(1)3月1日,丙公司與承銷商簽訂股份發(fā)行合同。4月1日,定向增發(fā)4000萬股普通股作為非同一控制下企業(yè)合并對價,于當日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2)7月1日,根據(jù)股東大會決議,以2×15年6月30日股份為基礎分派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3)10月1日,根據(jù)經(jīng)批準的股權激勵計劃,授予高級管理人員2000萬份股票期權,每一份期權行權時可按5元的價格購買丙公司的1股普通股;(4)丙公司2×15年10月至12月的普通股平均市價為每股10元,2×15年度合并凈利潤為13000萬元,其中歸屬于丙公司普通股股東的部分為1200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下列各項關于丙公司每股收益計算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8、丙公司為上市公司,2×15年1月1日發(fā)行在外的普通股為10000萬股。2×15年,丙公司發(fā)生以下與權益性工具相關的交易或事項:(1)3月1日,丙公司與承銷商簽訂股份發(fā)行合同。4月1日,定向增發(fā)4000萬股普通股作為非同一控制下企業(yè)合并對價,于當日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2)7月1日,根據(jù)股東大會決議,以2×15年6月30日股份為基礎分派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3)10月1日,根據(jù)經(jīng)批準的股權激勵計劃,授予高級管理人員2000萬份股票期權,每一份期權行權時可按5元的價格購買丙公司的1股普通股;(4)丙公司2×15年10月至12月的普通股平均市價為每股10元,2×15年度合并凈利潤為13000萬元,其中歸屬于丙公司普通股股東的部分為1200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下列各項關于丙公司每股收益計算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9、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為上市公司,主要經(jīng)營大型機械設備的設計、生產(chǎn)、安裝和銷售。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7%;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甲公司2×14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日為2×15年3月31日。以下事項均發(fā)生在所得稅匯算清繳前,涉及的商品銷售價格和提供勞務價格均不含增值稅。某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甲公司2×14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審計過程中,發(fā)現(xiàn)以下情況: (1)2×14年7月,甲公司接到當?shù)胤ㄔ和ㄖ珺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甲公司未征得B公司同意在其新型設備制造中使用了公司已申請注冊的專利技術,要求法院判定甲公司向其支付專利技術使用費500萬元。甲公司認為其研制的新型設備并未侵犯B公司的專利權,B公司訴訟事由缺乏證據(jù)支持,其動機是為了應對甲公司新型設備的暢銷所造成的市場競爭壓力。甲公司遂于2×14年10月向法院反訴B公司損害其名譽,要求法院判定B公司向其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200萬元。截至2×14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對上述案件作出判決。 甲公司的法律顧問認為,甲公司在該起反訴案件中很可能獲勝;如果勝訴,預計可獲得的賠款在200萬元至400萬元之間。為此甲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14年12月31日確認其他應收款300萬元,并計入營業(yè)外收入300萬元,同時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75萬元。但未在附注中進行披露。  (2)2×14年6月1日,甲公司與C公司簽訂設計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為C公司設計甲、乙兩種型號的設備,合同總價款為2000萬元;設計項目需于2×15年4月1日前完成,項目完成后由C公司進行驗收;C公司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nèi)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余款在該設計項目完成并經(jīng)C公司驗收合格后的次日付清。 2×14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C公司支付的合同價款的30%。 至2×14年12月31日,甲公司整個項目設計完工進度為60%,實際發(fā)生設計費用1000萬元,預計完成整個設計項目還需發(fā)生設計費用500萬元。 甲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14年確認勞務收入2000萬元并結轉勞務成本1000萬元,并繳納所得稅。  (3)2×14年12月1日,甲公司與D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合同規(guī)定:甲公司向D公司銷售一臺大型設備并負責進行安裝調試,該設備總價款為3000萬元(含安裝費,該安裝費與設備售價不可區(qū)分);D公司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nèi)預付設備總價款的50%,余款在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并經(jīng)D公司驗收合格后付清。該設備的實際成本為2200萬元。 2×14年12月3日,甲公司收到D公司支付的設備總價款的50%。 2×14年12月15日,甲公司將該大型設備運抵D公司,但因人員調配出現(xiàn)問題未能及時派出設備安裝技術人員。至2×14年12月31日,該大型設備尚未開始安裝。 2×15年1月5日,甲公司派出安裝技術人員開始安裝該大型設備。該設備安裝調試工作于2×15年2月20日完成,甲公司共發(fā)生安裝費用100萬元。經(jīng)驗收合格,D公司2×15年2月25日付清了設備余款。 甲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14年確認銷售收入3000萬元,并結轉銷售成本2200萬元、勞務成本100萬元。 假定上述交易價格均為公允價格。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問題。下列關于甲公司所做賬務處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10、甲公司20×9年度發(fā)生的有關交易或事項如下: (1)甲公司從其母公司處購入乙公司90%的股權,實際支付價款9 000萬元,另發(fā)生相關交易費用45萬元。合并日,乙公司凈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為11 000萬元,公允價值為12 000萬元。甲公司取得乙公司90%股權后,能夠對乙公司的財務和經(jīng)營政策實施控制。 (2)甲公司以發(fā)行500萬股、每股面值為1元、每股市場價格為12元的本公司普通股作為對價取得丙公司25%的股權,發(fā)行過程中支付券商的傭金及手續(xù)費30萬元。甲公司取得丙公司25%股權后,能夠對丙公司的財務和經(jīng)營政策施加重大影響。 (3)甲公司按面值發(fā)行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公司債券50萬張,支付發(fā)行手續(xù)費25萬元,實際取得價  款4 975萬元。該債券每張面值為100元,期限為5年,票面年利率為4%。 (4)甲公司購入丁公司發(fā)行的公司債券25萬張,實際支付價款2 485萬元,另支付手續(xù)費15萬元。丁公司債券每張面值為100元,期限為4年,票面年利率為3%。甲公司管理丁公司債權的業(yè)務模式為既收取現(xiàn)金流量也通過出售獲得收益。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小題。下列各項關于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項發(fā)生的交易費用會計處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百盛百家乐官网软件| 百家乐怎么推算| 属虎和属鼠合伙做生意| 镇沅| 新世纪百家乐的玩法技巧和规则 | 鸿胜娱乐城| 百家乐园试玩| 博马百家乐娱乐城| 百家乐官网api| 新世百家乐官网的玩法技巧和规则 | 百家乐官网斗视频游戏| 丽都棋牌下载| 单机百家乐的玩法技巧和规则 | 六合彩开奖时间| 至尊百家乐年代| 上市百家乐官网评论| 太阳城百家乐官网币| 单机棋牌游戏| 威尼斯人娱乐城信誉怎样| 百家乐双倍派彩的娱乐城| 百家乐官网专用| 百家乐官网游戏解码器| 百家乐官网玩法的技巧| 澳门葡京赌场美女| 二八杠筒子| 威尼斯人娱乐城备用地址| 百家乐實戰後二穩賺| 百家乐所有技巧| 网上百家乐官网指| 中国百家乐官网软件| 澳门百家乐官网网上直赌| 百家乐官网如何玩法| 百家乐扑| 财富百家乐的玩法技巧和规则 | 百家乐官网赌博筹码大不大| 百家乐官网筹码多少钱| 澳门百家乐官网免费开户| 百家乐官网筹码素材| 百家乐官网大老娱乐| 司法| 百家乐官网代理博彩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