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往年考試中,為了節省備考時間,很多考生都會同時報考中級會計與CPA兩門考試,大家可以利用這兩門考試之間的關聯性來提高學習進度,對此,會計網今天就為大家講解下中級會計與CPA考試科目之間的相似度。
考試科目比較
1、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
注會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考生在通過專業階段考試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參加綜合階段的考試。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經濟法》、《稅法》、《審計》、《會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2、中級會計的考試科目
《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科目重合度分析
1. 注會的《會計》和中級會計的《中級會計實務》的重合度超90%。
總的來說中級會計實務考試內容更少、范圍更窄、考核要求更低。相比注會考試,中級沒有涉及股份支付、租賃、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每股收益、公允價值計量、合營安排、商譽減值、設定受益計劃等內容;沒有專門的章節去講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但這兩部分內容屬于基礎性的知識,在中級的其他章節內會有所體現。
2. 注會的《財務成本管理》和中級會計的《財務管理》,二者的重合度在80%。
中級財務管理涉及的內容范圍面很廣,幾乎和注會差不多,不過學習的內容整體比注會的財務成本管理淺,是注會的縮略版,比如注會中的第十四章標準成本法、第十五章作業成本法、第十六章本量利分析、第十九章責任會計濃縮到了中級的第八章成本管理。
但中級會計沒有涉及期權、企業價值評估、產品成本計算、短期經營決策、業績評價、管理會計報告;中級會計多了第九章中的納稅管理,不過這部分不是考試重點。
3. 注會和中級會計的《經濟法》,二者的重合度在60%。
中級會計經濟法主要由四部分構成:民法、商法、稅法和經濟法。
民商法內容和注會大體相當,包括民事法律行為與代理制度,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票據法,新增了仲裁與訴訟相關內容和保險法的相關內容。
稅法相關制度部分需要學習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有關內容(注冊會計師的《稅法》有此內容);經濟法相關制度多了預算法、知識產權法和政府采購法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