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投資公司和其他一般類型的公司是不一樣的,不過在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時候不知道是不是一樣的呢?和會計網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創業投資公司
創業投資通常被稱為風險投資,在我國目前的創業投資企業分為4種,一種是國有的獨資創業投資企業,一種是政府參股的創業投資企業,一種是國內企業設立的創業投資企業,最后一種是外國獨資或者是合資創業投資企業。
(二)案例分析
甲企業為創業投資企業,在2007年的時候,甲企業以股權投資的方式向境內沒有上市的企業投資了300萬元,在09年的時候,甲企業的利潤總額為960萬元,在沒有經過財稅部門的批準下,提取了風險準備金20萬元,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納稅調整事項,已知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那么2009年的時候企業應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費為多少萬元?
解析:
1、這道題主要考察的是創業投資企業稅費的相關內容
2、創業投資企業財務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兩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所得稅額,當年不足以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的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3、未經財稅部門同意的準備金支出,是不能再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
4、在2009年企業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為= [(960+20)—300*70%]*25%=239.75萬元
以上就是有關創業投資企業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有關中級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