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3中級會計考試報名需要完成繼續教育!根據報名簡章可知,湖北考區信息采集后需填寫繼續教育相關信息,所以考生需提前完成相關年度的繼續教育,否則將影響審核,審核不通過則無法報名,詳情請電話咨詢相應財政局。
我省2023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實行考前審核,以“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中已審核確認的信息為準。考生在報名成功后,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信息表至報名注冊時選定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信息表和“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采集的個人信息一致時審核通過。
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及繳費時間從2023年6月26日至7月10日,考試報名統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繳費統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
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對采取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在報名前應登錄湖北省財政廳公眾網(http://czt.hubei.gov.cn/),在“湖北會計之窗”的“會計人員信息管理”欄目中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變更后方可進行報名。
(一)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
(二)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四)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60學分;
(五)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
(六)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
(七)參加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以下稱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會同本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中央主管單位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