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的關系,是銀行的存款人和銀行的關系。
支票的出票人根據自己的實際業務需要,簽發一定金額的支票。而支票的付款人,就是出票人的開戶銀行。出票人和自己的銀行簽訂委托協議,讓付款人即銀行見票時付款給收款人。
支票按照不同的標準分類不同,常見的有:支票按照對收款人的記載形式不同,可以分為記名支票和不記名支票;支票按照支付票款的方式不同,可以分為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和普通支票。
現金支票:開戶單位用于向開戶銀行提取現金的憑證。實務工作中一般在提取備用金時使用。
轉賬支票:用于單位之間的商品交易、勞務供應或其他款項往來的結算憑證。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結算,不能用于提取現金
普通支票:既可以用于支付現金,也可以用于轉賬。普通支票用于轉賬時,應當在支票上劃兩條平行線,為劃線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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