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專用章等,屬于管制印鑒,要求辦理人去公安局印鑒管理部門辦理申請,然后至公安局的指定地點刻制,一般需要提供申請書、營業執照副本、經辦人身份證等資料。
單位原有的財務專用章限用于內部財務管理,但不得用于銀行結算。會計中心對財務專用章的適用范圍嚴格限制,采取與會計主管印章雙人分管、保險柜另行存放等多項措施,以確保印鑒的安全。公章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多用于對外業務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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