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交接內容包括出納憑證,即與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有關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出納賬簿,即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等。現金,即庫存的人民幣和外幣。支票,即空白支票、支票領用備查登記簿。有價證券,即債券、股票等。
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
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屬于出納。狹義的出納則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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