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與企業所得稅區別在于:稅法是稅收機關征稅和納稅人據以納稅的法律依據,是各種稅收法規的總稱;而企業所得稅只是稅法中稅法法律體系所得稅的一種,涵蓋的范圍較小。
按照稅法的職能作用的不同,可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稅收實體法主要是指確定稅種立法,具體規定各稅種的征收對象、征收范圍、稅目、稅率、納稅地點等;稅收程序法是指稅務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稅收管理法、納稅程序法、發票管理法、稅務機關組織法、稅務爭議處理法等。
企業所得稅僅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