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貨幣可兌換,是指一國貨幣持有者可以為任何目的而將所持有的貨幣按市場匯率兌換成另一國貨幣的權利。貨幣可兌換的核心問題是貨幣兌換權。貨幣兌換權是無限制的,也是國家有關法律保證的權利。
貨幣可兌換包括經常項目下可兌換和資本項目下可兌換。經常項目可兌換,是指一國對經常項目國際支付和轉移不予限制,并不得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或者多重貨幣制度。資本項目可兌換是指一種貨幣不僅在國際收支經常性往來中可以本國貨幣自由兌換成其他貨幣,而且在資本項目上也可以自由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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