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降稅的會計分錄如下:
1、疫情期間小規模納稅人降稅減征增值稅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實際應繳納稅額的部分)
2、疫情期間一般納稅人降稅減征增值稅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貸:其他收益(或營業外收入科目)
疫情期間小規模納稅人或一般納稅人降稅時,可以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或“其他收益”等科目處理。其中,“應交稅費”科目用于核算企業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其他收益”科目用于核算總額法下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以及其他與日常活動相關且應直接記入該科目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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