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崗具體移交事項包括:
1、出納憑證,即與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有關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2、出納賬簿,即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等;
3、現金,即庫存的人民幣和外幣;
4、支票,即空白支票、支票領用備查登記簿;
5、有價證券,即債券、股票等。
出納工作交接需要注意的有移交人員與接管人員要辦清手續、交接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監交、需要進行財產清理、填寫移交表、簽字蓋章、移交表應存入會計檔案等。
出納是隨著貨幣及貨幣兌換業的出現而產生的,出納工作是管理貨幣資金、票據、有價證券進出的一項工作,會計部門專設出納人員負責各項出納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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