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物權變動是指物權的發生(取得)、變更或者消滅。物權取得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原始取得包括先占、合法建造、勞動生產等;繼受取得包括買賣、贈與、繼承等。
物權變動的原因為事實行為、事件與公法行為。事實行為是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是需要公示的,事件與公法行為不是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無需公示。
事實行為是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發生效力的時間是自事實行為成就時。公法行為是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等,導致物權變動,發生效力的時間是自法律文書定等生效時。法律文書包括判決書、裁決書以及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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