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為5%指滿足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且稅負率為5%的情況(25%×20%=5%),享受該優惠要求納稅人滿足小型微利企業的確認標準即可。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中第二點的內容規定,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可以確認為小型微利企業。
其中針對企業所得稅5%政策的相關內容已經被修改,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12.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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