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工作的職責包括:
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結算制度,根據公司規定的費用報銷和收付款審批手續,辦理現金及銀行結算業務;
2、負責銀行賬戶的日常結算,信用卡的對賬及定期核對銀行賬目,包括銀行結算單據的填發、取得、核對;
3、保管現金、存單及其他各類有價證券,并定期盤點核對,如發現漲短,及時上報處理;
4、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日盤點庫存現金,并做到日清月結,月末與會計核對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發生額與余額;
5、負責各項收付款業務及工資發放,編制工資表,做到及時準確,不得無故延誤。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