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不得抵扣的事項即不得稅前扣除的事項,企業所得稅不得稅前扣除的事項納稅人可以通過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了解。
其中對于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以及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5‰的部分等都不得進行稅前扣除。
同時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內容規定,企業取得私自印制、偽造、變造、作廢、開票方非法取得、虛開、填寫不規范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其他外部憑證,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即對于不合規入賬的成本費用企業是不得進行稅前扣除的。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