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編制方法有直接法和間接法兩種。
直接法是以利潤表中的營業收入為起算點,調節與經營活動有關的項目的增減變動,然后計算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編制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時,有關企業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的資料可以從企業會計記錄直接獲得,也可以在利潤表中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等數據的基礎上,通過調整與經營活動各項目有關的增減變動。
間接法是指以凈利潤為起點,調整不涉及現金的收入、費用、營業外收支等有關項目,剔除投資活動、籌資活動對現金流量的影響,據此計算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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