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師可以報考初級審計師、中級審計師、高級審計師等職稱。初、中級審計師采取以考代評的評定方式,考試合格即可取得職稱,高級審計師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定方式,考試合格之后還要參加評審。
初級、中級考試科目為,《審計相關基礎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前者包括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管理、企業財務會計、法律等內容;后者包括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等內容。高級考試科目為《高級審計實務》,主要考查考生在審計實務方面進行研究總結、分析判斷、綜合運用、組織指導和實務操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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