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人是指取得抵押物抵押權的人,一般是指債權人。當債務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時,抵押物便會轉移到抵押權人手上。依據擔保法的規定,抵押是為債務進行擔保的方式之一,進行抵押時抵押債權人和抵押債務人雙方要互相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債務人需在不動產中心對抵押合同中的押品進行抵押登記。
相對于一般債權而言,抵押權人有順序利益的保護,即享受同一抵押物價款的有優先受償權。但就各抵押權人相互之間又有優先受償的先后次序問題。根據近代各國民法理論與實踐,所謂抵押權的順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設定數個抵押權時,各個抵押權人優先受償的先后次序,其解決的是同一抵押物上數個抵押權間的相互關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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