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三方協議指的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協議對象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簽訂三方協議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三方就業的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除國家教育部外禁止印制三方協議書,其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
三方協議簽署完成后,表明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已經確定了。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保持謹慎,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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