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的職能包括:
1、收付職能,指相關的收付結算業務應當由出納處理,是出納最基本的職能。
2、反映職能,指出納可以為企業提供所需的經濟信息。
3、監督職能,指出納應當對企業收付業務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進行監督。
4、管理職能,指出納有責任對企業貨幣資金、有價證券以及相關資料進行保管。
出納的工作職責包括往來結算、工資結算以及貨幣資金核算。往來結算包括辦理往來結算,核算其他往來款項等;工資結算包括核算工資,發放工資獎金,監督工資使用等;貨幣資金核算指的是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現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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