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收入并享受1個點的增值稅減免時,可以按照減免后的稅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處理,具體會計處理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和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其中“應交稅費”科目用于核算企業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當繳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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