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減免房產稅會計處理為:
1、疫情期間企業計提享受減免的房產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房產稅(實際應繳納的部分)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實際應繳納的部分)
2、企業繳納減免的房產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實際應繳納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實際應繳納的部分)
3、企業期末結轉本年利潤時:
借:本年利潤
貸:稅金及附加——房產稅
疫情期間企業計提和繳納享受減免的房產稅時,可以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和“應交稅費”等科目處理。其中“稅金及附加”科目用于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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