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機構標準,總機構即為總的管理或控制機構,指的是任何公司在行使居民管轄權的國家設有總機構,即為該國居民公司,也是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標準之一。
其中,總機構是指負責法人的重大經營決策以及全部經營活動和統一核算法人盈虧的管理機構,如各類總公司、總廠或總店等。
按照總機構的標準,任何公司,只要在一國境內設立總機構,無論該公司是由哪國開設的或在哪國登記注冊的,也不論投資者是哪國人,都可以確認為該國的居民公司,即可由該國對其行使居民管轄權,并對該公司來自全世界范圍的所得進行征稅。
如今,采用總機構標準來確定跨國法人居民身份的國家相對較多,如法國、日本、挪威、新西蘭、中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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