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師考試科目包括《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初級經濟師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師考試的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取得兩門考試科目成績合格,方可取得初級經濟師證書。
其中《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均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10個專業類別,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其一進行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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