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存款過戶或支付的法律依據為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編制的《關于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當向當地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此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如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應由人民法院判處。銀行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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