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結轉及繳納的會計處理如下:
1、月末結轉增值稅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另一種是對于當月多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2、實際繳納增值稅時,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繳納當月應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另一種是繳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在會計處理時,應通過“應交稅費”以及二級科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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