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工作內容包括:
1、承辦審計業務
即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以及出具有關的報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其中注冊會計師依法執行審計業務出具的報告,具有證明效力。
2、承辦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
注冊會計師在承辦業務時,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統一受理業務并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合同,而會計師事務所需對本所注冊會計師依照前款規定承辦的業務承擔民事責任。
為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對注冊會計師業務范圍及行為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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