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間企業確認崗位補貼時: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2、企業以資金的形式下發崗位補貼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3、企業以物資的形式下發崗位補貼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或進項稅額轉出)
其中企業將外購的物資用于崗位補貼的下發時,不視同銷售并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處理;企業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物資用于崗位補貼的下發時,視同銷售并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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