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原材料的賬務處理為: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票據等
原材料是指企業用于制造產品并構成產品實體的購入物品,以及購入的用于產品生產但不構成產品實體的輔助性物資等。
本科目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收到來料加工裝配業務的原料和零件等,應當設置備查簿進行登記。
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的類別、品種和規格等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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