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稅務中,明細科目包括“進項稅額”、“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項目。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針對不同的征稅項目,其增值稅所對應的稅率和征收率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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