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期間下增值稅免征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貸:營業外收入
或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貸:其他收益
2、企業期末結轉利潤時:
借:營業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
貸:本年利潤
疫情期間下對于企業所發生的增值稅免征稅費,可以通過“營業外收入”科目或“其他收益”科目處理,其中“營業外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收入,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政府補助等;“其他收益”科目用于核算總額法下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以及其他與日常活動相關且應直接記入該科目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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