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完整會計分錄如下:
1、購進商品貨物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銷售貨物取得收入時,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繳納當月應交增值稅,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4、繳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其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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