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借款收到的現金+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其中: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實收資本或股本期末數-實收資本或股本期初數)+(應付債券期末數-應付債券期初數)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是指導致企業資本及債務的規模和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而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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