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所得應納稅額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共同取得同一項目的收入時,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共同取得同一項目收入的,應當對每個人取得的收入分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納稅。
應納稅額是指企業按照稅法的規定,經過計算得出的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所得稅金額。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于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后的余額,即為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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