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肺炎疫情企業捐贈自產產品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企業期末結轉利潤時: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外支出
企業在肺炎疫情期間將自產產品用于捐贈時,應當視同銷售行為的發生并作對應的會計處理。若企業捐贈物資的行為滿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指引》中規定免征增值稅的條件時,則可以將“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更換為“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科目。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